永和防爆電子磅(本安型防爆稱)新城本安型防爆電子稱(隰縣防爆電子秤(浮山防爆秤(鳳縣隔爆電子衡器)吉縣防爆吊秤(大寧防爆油桶稱)鄉(xiāng)寧防爆叉車稱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
1 、隔爆型 d 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其外殼能承受內(nèi)部爆炸性氣體爆炸壓力,并阻止內(nèi)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物質傳播。
2 、增安型 e
3 、本質安全型 I 限制電火花和熱效應的能量來實現(xiàn)的防爆形式, 原理是從限制能量入手,可靠地將電路中的電壓和電流限制在一個允許的范圍內(nèi),以保證儀表在正常工作或發(fā)生短接和元器件損壞等故障情況下產(chǎn)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不致于引起其周圍可能存在的危險氣體的爆炸。
4 、正壓型 P 設備外殼保持內(nèi)部氣體的壓力高于周圍爆炸環(huán)境的壓力,且能阻止外部混合物的進入的具有正壓外殼的電氣設備。正壓型電氣設備的zui大特點是,殼體內(nèi)部的氣體壓力高于大氣壓力,使得任何非防爆的設備均可裝在內(nèi)殼。例如,目前市場上還沒有防爆打印機,則在稱重系統(tǒng)中就可將打印機置于正壓型電氣設備內(nèi)。
5 、充油型 o
6 、充砂型 q
7 、澆封型 m
8 、無火花型 N
II 類隔爆型 "d ”和本質安全型 I 的電氣設備又分為 II A,II B 和 II C 類。分別實用于不同的 II 類氣體中。 標 志 II B 的設備可適用于 II A 設備的使用條件,永和防爆電子磅(本安型防爆稱)新城本安型防爆電子稱標志 II C 的設備可適用于 II A 及 II B 設備的使用條件。